我院保卫处已针对今春烟花爆竹“解禁”做好安防措施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21日 浏览次数:

    2005年9月9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项新法规,使被禁止12年的烟花爆竹重新回到京城百姓的节日生活中。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这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的春节,人们将伴随爆竹声庆贺新年。《条例》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我院正处于烟花爆竹燃放的限制(即:在特定时间内准许燃放)地区。这使今年我院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又增加了新的挑战。新闻中心记者21日下午在保卫处就此采访了专门负责我院今春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姚处长。姚处长表示,保卫处针对今年的“解禁”,已经做好了全面的准备和有效的应对措施。
  我院保卫处于本月6号参加了通州区消防安全部门专门针对此次“解禁”所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并就具体预案和消防设施建设方面的问题参加了网上问卷调查。
  早在放假前,我院保卫处便组织1000多名学生参加了梨园地区消防处主办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此次活动以选择题答卷的方式就安全燃放知识对学生进行了测试和教育。
  在消防设施方面,我院保卫处组织专门人员对我院所有消防栓和灭火器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维护或更新,购入新的灭火器40瓶,并给30余瓶灭火器进行了换粉工作。目前,我院已经装备了500多个完好的灭火器。我院保卫处还对全体保安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培训和防火演练。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和后勤物业部门相配合,先后对西院操场附近和院周边等处的杂草进行了全面的清除,真正做到了“双保险”。春节期间,我院严格禁止在校园内任何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并将在学院门口和周边设立数个“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告牌。
  可以说,我院保卫处对于此次“解禁”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作者: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