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周亚平:音乐下载收费是对音乐人的保护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7日 浏览次数:

周亚平支持音乐下载收费

周亚平支持音乐下载收费

第一主题嘉宾讨论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现状

第一主题嘉宾讨论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现状

    5月25日,“2010北京九棵树数字音乐文化节暨首届‘中国联通’数字音乐及多媒体产品交易会”系列活动之“中国数字音乐产业高峰论坛”在我院528剧场隆重举行。当今乐坛最具影响力的音乐人、评论家及全国相关艺术院校的学科带头人、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数字音乐发展模式及音乐传媒产业教育的学科建设、发展方向。在数字音乐领域颇有建树的鸟人艺术CEO、著名制作人周亚平在论坛上发表了精彩的言论,作为音乐的生产方,他坚持认为下载音乐应该收费。独到的眼光与精辟的语言使到场观众受益匪浅。

观点一:应从市场、商业、传播方式上探讨数字音乐
    作为第一主题“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现状探讨”的坛主,周亚平在论坛一开始就给出了数字音乐的概念。他指出,通过数字的方式存储、通过互联网无线网络来传播的音乐录音就是数字音乐。所以,他说,“数字音乐是音乐科技发展的成果,是音乐产业发展的成果,也是音乐变为商品为我们盈利的结果。我们应该从市场、商业、传播方式上探讨数字音乐。”

观点二:音乐下载应收费,否则会造成音乐经营者的财产大量流失
    对于高晓松“音乐下载应免费”的观点,周亚平予以反驳。他说,在线音乐有四大特点分别是:虚拟化、无损耗、传输速度快与复制的便捷。正因为这些特点,造成互联网上亿万双手都可以来复制,如果没有有效地商业模式,做音乐经营的人会有大量财产流失。“下载音乐一定要收费。数字音乐的商业模式必须是付费下载,这个产业才会健康发展。”

观点三:无线音乐不是金矿
    对于目前看似十分繁荣的无线音乐,周亚平斩钉截铁地说,“无线音乐不是金矿!”他指出,无线音乐的特点是无线音乐消费者必然是手机运营商的客户以及手机运营商能对终端用户进行控制。所以在无线音乐领域,虽然运营商的收益很大,但90%与音乐人没关系,音乐人能得到的收益很少。无线音乐行业里,垄断造成了运营商与音乐人的话语权严重不对等。高度的垄断、绝对话语权、以及游戏规则的制定,导致音乐公司必须通过运营商才能在无线音乐上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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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杨一  陈立江   文/冯宇)

作者: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