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数字音乐产业精彩“声音”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6日 浏览次数:

第一组嘉宾(左至右):周亚平、高晓松、黄大宇

第一组嘉宾探讨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现状

第二组嘉宾

第二组嘉宾探讨现代传媒影响下的数字音乐产业发展

第三组嘉宾探讨音乐传媒的学科建设

第三组嘉宾探讨音乐传媒的学科建设

现场一角

现场一角

    5月25日,“2010北京九棵树数字音乐文化节暨首届‘中国联通’数字音乐及多媒体产品交易会”系列活动之“中国数字音乐产业高峰论坛”在我院528剧场隆重举行。当今乐坛最具影响力的音乐人、评论家及全国相关艺术院校的学科带头人、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探讨了最先进的数字音乐发展模式及音乐传媒产业教育的学科建设、发展方向。

鸟人艺术CEO、著名制作人周亚平:
    1、在线音乐的四大特点:一、虚拟化,不用载体;二、无损耗;三、传输速度快;四、复制的便捷。正因为这些特点,造成互联网上亿万双手都来复制,如果没有有效地商业模式,做音乐经营的人会有大量财产流失。
    2、下载音乐一定要收费。数字音乐的商业模式必须是付费下载,这个产业才会健康发展。
    3、无线音乐不是金矿。无线音乐行业里,运营商与音乐人的话语权严重不对等。  

著名音乐制作人高晓松:
    1、音乐不需要任何人来挽救。怎样挽救音乐是一个伪命题,音乐早在唱片公司2000年就存在,音乐很伟大,不需要谁来挽救。
    2、数字音乐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不再把音乐像以前一样打成包销售,它把音乐变成单曲。消费者现在可以不买垃圾,只买喜欢的。
    3、互联网听音乐不应收费,应该开放音乐产业所有试听机会给大家,但应提高表演权的收入。
    4、在音乐销售里,45秒、音质极烂的手机彩铃居然占到整个唱片行业的70%,是一个国家的耻辱,丢人显眼至极。
    5、试听就像试衣服,不是试过就要买,喜欢的才买,如果试了100首,只喜欢1首,那99首就不应该收费。     

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产业中心总经理黄大宇:
    1、下载免费对版权方不公平,因为价格和价值不对等。
    2、数字音乐平台是一个商业平台,不是权力平台。    

台湾海蝶音乐大石版权副经理梁淑美:
    有了版权保护模式,音乐人的权益得到了保护,音乐人才有机会做更好的音乐,版权与数字音乐是密不可分的。    

音乐梦工场总裁、“乐拍乐高”栏目总策划王齐:
    1、音乐是艺术品,应该值钱。
    2、让普通的词曲作者写出的作品变得有名,从而得到一些机会,是中国的传媒业对数字音乐最大的功用。  

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煜全:
    1、音乐家最大的价值是他的粉丝,这个价值不会被垄断。不仅要想到歌的价值,更要想到人的价值。
    2、音乐人要重视在未来有巨大潜力的科技。
    3、音乐人有光明的市场,但要勇敢站过去。    

中国电子音乐学会副会长吴粤北:
    1、音乐数字媒体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针对创意性课程要强化原创意识。
    2、针对技能型课程要淡化操作指导。
    3、应建立和完善产学研教学与实训基地。

音乐节官网地址:http://www.cmbj.cc/yc/

(图/陈立江 杨一     编辑/冯宇)

作者: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