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歌曲作家通过歌词和音乐表达其创作思想,演唱者则通过声音进行二度创作。因此演唱者除了注意自身的声音因素以外,还应该注重声音的色彩。本文通过声音的特质,演唱情绪,以及对歌词的把握来分析如何清晰,准确地表达声乐演唱。
[关键词]
情绪变化感受 角色 元音 歌词
声乐表演中最重要而又时常被忽视的一个方面,是如何在声音的色彩上给予有意识并且有意义的变化。声乐学习不仅仅在于掌握发声的技巧,还必须学会如何对声音进行改变。音色本身以及它的变化最能直接的反映人的情绪和感情的变化。这也是声乐表演中最应该关注的方面。
演唱者经常被要求根据歌曲的内容找到相应的声音色彩,并根据内容的变化进行调整。但却常常并不能准确的知道怎样获得,也不知道如何恰当表现。其实,人在情绪和感受上出现变化的时候,都会伴随着肢体语言的变化,从而导致声音的改变。声音的色彩便是指不同情绪时说话声音的某种特质。这种声音变化的表现力与人们在感情上的其它外在行为表现不可分割。如果一个人眼神平淡、面部表情单调、身体语言僵硬的话,无论他的声音是否共鸣良好,或受过声乐训练,这种人说话的声音也会单调,缺乏表现力和感染力。
有些声音的色彩则完全是音乐手法的处理所带来的。人类的声音有一种非常特别的特征,它能够改变任何一个音符上声音的特质。当演唱一段大调的乐句时,人们会很自然的调整他的发声方式和共鸣方式,从而体现一种适合作品的音色。而一段用小调式写的乐句就应该使用完全不同的方式来表现。一个演唱者是否能够成功的演绎一件作品,关键之一在于能否对作品的每一个乐句有着敏锐的感觉,从而能准确地找到对应的音色。再者,歌曲演唱中还存在吐字上的变化,它不应该干扰基本的音色。同时也应该注意,不能在吐字上用夸张的发音方式来代替演唱声音上所真正需要的音色。
这种对声音的调整而获得不同音色的做法,应该是在演唱中因想象力的运用而产生的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这当然也取决与演唱者演唱的技能。演唱者应该对声音变化的各个方面有敏锐的感悟,了解每一个音符上音色变化的范围,并且在练习及演唱中能够充分的区别不同的音色。这是声乐表演中对作品的演绎非常关键的一个方面。
如何评价一个演唱者的演唱技能,可以看他是否能根据作品的旋律、歌词的意境以及歌曲内容的戏剧性,在音色上做到有针对性的变化和调整。声乐技巧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种调节的能力和它的灵活性。这并不意味着是否有能力演唱一段快速的花腔。而是指能否随意并且精确的表达出歌曲中最微妙的音乐意境、歌词的内涵以及作品的戏剧性表现。
曾经有声学家试图针对声乐演唱建立一个声音体系,用以区分歌声表达中主要的声音特征。研究认为,演唱者表演中,其歌声的艺术效果取决于三个方面:第一是对角色的把握的能力,也就是如何找到一个体现角色的音质;第二是对角色感情世界进行表现的能力;第三是能够做到吐字清晰而不破坏乐句的连贯性。每个方面又包含三个不同的组成,分别是三种音质,三种情绪,三种基本吐字方式。研究表明,这些变化的组合可以带来音色表现上广泛的变化。现实中,音色的变化也许是无穷的。这种研究表明,可以明确识别的音色的范围非常大,而音色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又是有意识或下意识的发生方式改变的直接结果。演唱者完全有可能充分掌握调整发声方式,从而主动取得所期许的音色效果。
声音的特质
所谓三种音质包括:轻声型,抒情型,戏剧型。这里所指的三种音质在所有的演唱者身上都可体现出来,而非指某一演唱者声音的音域和音量。每个演唱者都应该有能力运用并发掘自己音质上的轻声、抒情和戏剧性特点,并且能够根据所刻画的角色,轻松自如的找到所对应的音色。这在歌剧角色的刻画上十分重要,而对于音乐会上的演唱也同样重要。在音乐会上,演唱者必须根据歌曲所表现的角色,充分的选用自己所掌握的各种音色技能,而演绎出不同歌曲所表现的不同角色。
不同的音质的产生,来自于演唱者对不同共鸣区域的运用,取决于感情上投入程度上的变化,以及由此在身体上所产生的轻柔或沉重感而体现出的变化。比如轻快的走动、正常步伐行走,或用沉重的步履,就可以体会到声音上所表现出的不同的色彩。对于不同音质的运用往往取决于角色刻画的需求,也取决于音乐的风格。十九世纪末在意大利和德国开始出现的真实歌剧,越来越多的运用了具有强烈现实主义特征的表现手法,在演唱中更多的运用了充满戏剧性的声音。而在早期的歌剧演唱中,由于更多地关注声音的优雅,即使在表达强烈情感时,歌声也较为含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