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认定为“文化行业职业资格定点培训机构”
我院被认定为“文化行业职业资格定点培训机构”
考试现场
考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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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
近日,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张朋等300多名毕业生顺利获得歌唱(美声唱法)演员、舞蹈演员、电影电视演员、钢琴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另还有近600名毕业生也顺利通过了鉴定考试,等待证书下发。
2015年,我院组织2015届925名毕业生参加了三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培训和考核,经过文化部艺术人才鉴定中心和北京市职业鉴定所两个部门的严格审核和组考,846名考生通过了审核和考试,通过率91%。
2014年,经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亦称“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文化行业特有职业鉴定机构)审核批复,认定我院为北京市两所文化行业职业资格定点培训机构之一,北京市另一所定点培训机构是中央音乐学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作用等同于《教师资格证》、《会计师证》、《律师证》等,是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水平的客观评价,是单位录用、聘用及晋级的基本依据。
目前,我院具备组织以下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资格:1、电影电视演员;2、化妆师;3、舞蹈演员;4、歌唱演员;5、民族乐器演奏员 ;6、外国乐器演奏员;7、演出监督员。
应(往)届毕业生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流程
1、报 名
通过院系辅导员报名,领取填报《文化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考评报名表》;
2、缴 费
带“报名表”至集团财务处(行政楼二楼老财务处对面)缴费;
3、电子信息录入
由主管部门发放、填报《文化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考电子信息录入;
3、考前培训
专业实操由专业教师进行课外考前培训,理论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前培训;
4、考 试
协同文化部艺术人才中心及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共同组考;
5、网上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