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简章所指成人高等学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简称:成人高校)。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 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五)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成人高校招生,均不迁户口,毕业后国家不负责分配工作。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 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 年龄须满19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17日。
报名地点:报名期间各区县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成招办)设报名站。
考生应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没有北京市户口而又确需在 京参加报考和学习的外埠在京工作人员,到在京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报名。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就近到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成招办报名。
报考高中起点中医药类的考生到东城区成招办报名。
考生根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日语、俄语的考生,到宣武区成招办报名。
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举办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的考生到朝阳区成招办报名。
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崇文区成招办报名。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运动员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应先到所报学校确认后,于3月19日至20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院成招办)报名。
报名办法: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外埠人员还需持在京暂住证),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凡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但在200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持"毕业学校证明"到区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毕业学校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应毕业年月、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骑缝章;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专业不满19周岁的考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携带高中毕业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必须持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应交验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B5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最高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由区县成招办确认,过期不予办理。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采用现场摄像方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
报名时应注意:报考需专业加试的考生(艺术类、体育类以及《专业目录》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除到区县成招办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外, 还必须在3月19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参加专业加试报名。
在区县成招办完备报名手续的专升本考生,必须携带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或"毕业学校证明"、"报名复核单"到所报考第一志愿学校办理专业课加试或登记手续。
报名时应在《考生必读》的《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及专业。
高中起点文史类、理工类专业不得相互兼报。高中起点升本科可以兼报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中医药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不得相互兼报,但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中文化课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填?quot;艺术类、体育类志愿栏";报考艺术类专业,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专升本专业只能在文化课统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