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高晓松:数字音乐亟待创新盈利模式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新闻中心 点击: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摘要: 5月25日,“2010北京九棵树数字音乐文化节暨首届‘中国联通’数字音乐及多媒体产品交易会”系列活动之“中国数字音乐产业高峰论坛”在我院528剧场隆重举行。一向喜欢“直言不讳”的高晓松在论坛中再次语出惊人,他站在希望更多人来听音乐的立场,坚持支持音乐的免费试听和下载,精彩的言论赢得了在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高晓松坚持音乐下载试听应免费

高晓松坚持音乐下载试听应免费

高晓松的观点引起了其他两位嘉宾的讨论

高晓松的观点引起了其他两位嘉宾的讨论

    5月25日,“2010北京九棵树数字音乐文化节暨首届‘中国联通’数字音乐及多媒体产品交易会”系列活动之“中国数字音乐产业高峰论坛”在我院528剧场隆重举行。著名音乐制作人高晓松,鸟人艺术CEO、著名制作人周亚平,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产业中心总经理黄大宇,台湾海蝶音乐大石版权副经理梁淑美等当今乐坛最具影响力的音乐人、评论家及全国相关艺术院校的学科带头人、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数字音乐发展模式及音乐传媒产业教育的学科建设、发展方向。一向喜欢“直言不讳”的高晓松在论坛中再次语出惊人,他站在希望更多人来听音乐的立场,坚持支持音乐的免费试听和下载,精彩的言论赢得了在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观点一:放弃数字音乐的复制权,提高表演权的收入
    论坛上,高晓松作为第一主题“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现状探讨”的嘉宾出场,他也阐述了自己关于数字音乐现状的看法。他说,数字音乐只是音乐载体的改变,但好歌的产量没有变,数字音乐提供的是复制量的加大,并没有提供生产量的加大。虽然音乐的商品属性不断发展、复制能力不断发展,但好歌的生产能力并没有发展。音乐产业不是每一首作品都是产品,真正成为产品与商品的是那些被人所喜欢的好歌。所以,音乐的复制权应放弃,未来整个唱片行业的收益应集中精力在表演权上,而不是收费听音乐。

观点二:数字音乐使得音乐成为了单曲时代
    关于数字音乐在推动整个音乐产业进程所发挥的作用,高晓松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说,试听就像试衣服,不是试过就要买,喜欢的才买,如果试了100首,只喜欢一首,那99首就不应该收费。数字音乐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不再把音乐像以前一样打成包拍卖,它把音乐变成单曲。过去唱片公司是强势,买一张唱片必须同时来2首喜欢的歌和买8首垃圾,数字音乐产生以后,消费者有了绝大的权利,可以不买垃圾,只买自己喜欢的。今天的现象是好现象,只是唱片公司还没有适应。

观点三:利用彩铃赚钱是国家的耻辱
    在当今的数字音乐领域,彩铃占到全行业总份额的70%,但是高晓松却对此现象不以为然。他指出,我们是低收入国家,一张唱片才十几块钱,而就因为垄断,彩铃2块钱一首,简直没天理。“在音乐销售里,45秒、音质极烂的手机彩铃居然占到整个唱片行业的70%,是一个国家的耻辱,丢人显眼至极。”

观点四:国人缺乏商业道德和法治精神,下载收费无法实现
    对于下载音乐应不应该收费,高晓松说,虽然业内人士都有着美好的愿望,但是考虑到现实的情况,下载收费却“收不到”。对于美国拥有很完整的音乐版权保护,高晓松表示差别就在国民身上。“在国家的环境下,当整个民族没有商业道德和法律精神的时候,任何制度都没有用。我们整个名族缺乏商业道德和法律精神,用权力护航的方式一定会失败。”

观点五:“歌单”收费
    那么是不是所有下载都不应该收费呢?高晓松提出,如果存在可以收费的下载方式,那这种方式就是“歌单”下载。“下载一首歌只相当于弄到一块布,而‘歌单’(play list)就相当于帮你设计这件衣服。”他说,真正的互联网服务不在于“听”,在于“听什么”。当服务从“听”转变为“听什么”的时候,它就是一个商业模式。而“歌单”就是为用户提供“听什么的服务”。“听”应给免费,“听什么”上的服务是应该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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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杨一 陈立江  文/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