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音乐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科学、系统、规范地开展工作,特制定了心理咨询预约制度、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个别咨询制度、个别咨询工作职责、心理咨询师职责、保密原则、档案管理制度、心理测量工作职责、心理测试工作程序(个别测试)等相关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 心理咨询预约制度
1﹑来访者应通过电话或来中心登记提前预约,实行预约优先的原则。
2﹑心理师接听预约电话时,须按要求询问来访者相关情况。
3﹑原则上按来访者预约先后和要求安排咨询时间,对可能会产生危机行为的来访者优先安排咨询。
4、来访者如果要改变预约好的咨询时间,须提前一天通知本部。
5、来访者如果在未取消预约时间的情况下迟到20分钟以后,咨询员可以接待另一位来访者,
二、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1、咨询员应热爱祖国,热爱心理咨询专业,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正确的人生观。
2、咨询员应乐于助人,热情、真诚,对来访者力求做到同情、尊重、关注和理解。
3、咨询员应情绪稳定,乐观开朗,当自己处于极度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4、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咨询时的记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泄漏。
5、咨询员必须了解自己的能力限制,不做自己不熟悉或没有把握的测试。
6、咨询员与当事人之间应保持客观的咨询关系,如超越这一客观界限,应立即终止这种咨询关系。
7、咨询员必须在施测前向来访者说明心理测验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施测后做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8、咨询员在心理咨询和测验方面,对当事人提出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得予以帮助。
9、咨询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需要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10、咨询员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时,不得实施咨询关系;已施行者,应立即中止,并做出适当的转介建议,由当事人选择。
11、不得接受、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
12、咨询工作原则上只在咨询室进行。
三、保密原则
1、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执业人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
2、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来访者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司法机关凭介绍信可以借用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3、在开始咨询工作时就应对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团体心理辅导。
4、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四、个别咨询制度
1﹑来访者咨询前须认真填写“接待记录表”,并将此表交由咨询老师保存,汇总后存档。
2﹑对可能会产生危机行为的来访者,咨询老师必须立即采取危机干预措施,通知部门主任,填写危机处理报告并将处理报告存档。
3﹑需要转至精神卫生中心或其他医疗单位治疗的学生,必须按规定转诊。
4﹑对未曾预约的学生来到咨询室,可简单询问情况后进行预约登记,但如果学生情况非常严重,则必须进行咨询,以防发生意外。
5、咨询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咨询原则。
6、咨询老师应在咨询前明确告知来访者相关的咨询制度和咨询原则。
五、个别咨询工作职责
1、面向全校的学生提供个别心理咨询服务。
2、建立个别心理咨询档案。
3、完善心理咨询预约程序和咨询流程。
4、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档案。
5、根据咨询情况,进行必要的咨询回访。
6、开设电话咨询与网上咨询服务。
六、心理咨询师职责
1、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2、遵守为来访者保密的原则,不泄漏来访者任何个人信息。
3、对待来访者要以人为本,在充分了解来访者信息后给予相应的心理咨询。
4、做好中心咨询师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转介自己不能胜任的来访者,不得耽误来访者的治疗。
5、做好来访者的咨询记录,管理好来访者档案,不得私自把来访者档案拿出中心。
6、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心理咨询理论和技术,以便更好为来访者服务。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2、本部档案分为一般档案和特殊档案(包括咨询档案与测评档案),统一并存放于专柜中,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定期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
3、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查阅一般档案文件时,须经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并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特殊档案的查询应经本部主任批准,否则不得查阅;查阅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特殊档案不得外流。
4、档案管理负责人应保管好档案,如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出现档案被接触,复印或抄录的情况,该档案管理负责人应负相应的责任。
八、心理测量工作职责
1、组织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
2、负责本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心理咨询过程中必要的心理测试工作。
4、负责心理测量软硬件设备管理和制度的建设。
5、提供多样化的心理测量、咨询及各项相关服务。
九、心理测试工作程序(个别测试)
预约 –> 面谈–> 测试 –> 统计 –> 分析
1、预约
凡来中心进行有关心理测试的学生,必须提前预约,实行预约登记和预约优先的原则,按照预约先后安排咨询面谈及测试。
2、面谈
按预约时间来访的学生,由专职老师通过面谈和了解,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测试项目。
3、测试
来访者严格按照所选测试项目要求,在专职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测试。
4、统计
来访者测试完成后一周内,测试数据由专职老师负责监督处理,形成报告。测试报告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存档,并于规定时间内销毁。
5、分析
根据测试者的情况由专职老师解释分析,针对测试报告给予相应的咨询与指导。
十、心理测试工作程序(团体测试)
制定计划 –> 实施测试 –> 数据统计 –> 报告分析
1、制定计划
针对学生的需要,制定测试计划。
2、实施测试
根据测试计划,由咨询老师具体指导,对特定群体进行测试。
3、数据统计
根据测试实施情况,在指定时间内,对测试的数据进行集中统计处理,形成书面报告。
4、报告分析
根据测试报告,对测试对象进行团体辅导或个别咨询,并有计划地对特定群体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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